人才是科教和创新的核心要素,也是所有要素中最具能动性的要素。在当今激烈的高端人才国际竞争中,世界各国都在想方设法以各种优惠政策措施吸引人才。上海在未来国家经济社会战略和国际竞争布局中的核心引擎地位与日俱增。为支撑这一地位,上海须大胆创新,实施更加具有超级磁场效应的国际高端人才引进战略。
浦东及临港特区国际高端人才引进现状与存在的问题
自2019年4月浦东启动国际人才港建设以来,该港已经搭建起了吸引国际人才的公共服务、市场服务、创新创业服务和在线服务等多功能的综合服务平台,形成了一站式的人才服务综合体和高能级的人才资源配置枢纽。据统计,目前已累计服务27万人次。该港很好地向国际人才提供了来沪的便利通道,但从长期看,以优质服务为手段来吸引人才只能起到短期效果。如果真正让国际高端人才落地生根,制定形成长远的政策,并形成制度预期的引力,最终达到聚集效应是必要的。
在这方面,应该政策制定者应大胆借鉴境外与国际经验如新加坡和香港等地的经验(新加坡就国际人才在新加坡以外所得均免征所得税)。在营造事业留人氛围的同时,该政策还应具有长期经济利益激励效应的机制。根据目前国际经验,有效的个人所得税激励机制无疑是在长远利益上“留住人才”的一个重要因素。充分发挥所得税针对创新创造型人才具有的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同向双激励功能。
就目前临港特区而言,在“留住人才”的所得税体制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当前上海对来沪国际高端人才适用的个人所得税体系繁杂。
临港特区个人所得税沿用国家税务总局的个人所得税税法。该税法根据一套繁琐法规及其相应计算公式来确定来沪国际高端人才的应纳税所得,增加了国际高端人才来沪工作、置业或其他商务活动的相关税务成本。
2.减税力度小,对国际人才经济激励不足,缺乏吸引力。
相较于其他国家或地区的针对国际高端人才个人低所得税税率,临港特区针对国际高端人才的个人所得税税率显著较高,对国际人才来沪工作、置业或其他商务活动缺乏吸引力。
3.缺少一个简明的来沪国际人才所适用的个人所得税体系。
相较于其他国家或地区,临港特区缺乏一个适应本地区国际高端人才需求的个人所得税体系。现有所得税体系均来自国家税务总局版本,未体现出临港特区对国际人才的专属性和独特性。
建立“引得来,留得住”国际人才聚集区的对策建议
针对上述现存问题,在制定和实施引进国际高端人才的制度和政策过程中,政策制定者应站在长远发展的战略高度,考虑发挥个人所得税制具有的经济激励作用。为此,就围绕如何通过建立“一个”国际高端人才免税港、实施“两种”纳税居民身份识别和“三个减税措施”,形成“引得来、留得住”的国际高端人才免税聚集区,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把临港特区设立为国际高端人才免税港。
以“个人所得税”为激励机制和手段,临港特区成为一个国际高端人才免税港,实现国际高端人才的聚集区。为了服务国际高端人才,政策制定者可考虑从地理空间上识别“两种”纳税居民身份,即纳税居民和非纳税居民。临港特区已有的各类高新技术研发基地或开发区,具有较好的国际高端人才基础,为该免税港设立提供了较好前期基础。
2.依托国际高端人才免税港,以识别“两种”纳税居民。
识别纳税居民或非纳税居民,首先需要识别国际高端人的身份或者称为“确定”税务身份。在国际高端人才免税港,可以考虑依托现有的“永久居住证”(俗称“绿卡”)与“居住证”来作为识别和确定国际高端人才的来沪税务身份,进而实现了临港特区国际高端人才免税港的专属性和独特性。
3.系统实施“三大减免税措施”。
依据国际高端人才免税港和识别“两种”纳税居民身份,分别对国际高端人才给予“三大项减免税”激励。
(1)豁免国际高端人才中国大陆以外收入所得的所得税。
来沪工作、置业或其他商务活动的国际高端人才收入种类繁多且来源地也相对较多。按照中国现有税法,一旦被认定为“税务居民”,这些国际高端人才应将他们在国内外所得向中国税务部门报告,并完成纳税义务。然而在实践中,这些国际高端人才并未就他们的所得报告税务部门,并完成纳税义务。这是由于中国虽然与其他国家签订了税务信息互换协议,但这些协议条款的不完善使得在实践操作中很难达到税务信息互换的政策目标。
因此,虽然税务部门要求国际高端人才履行纳税义务,但实践中税务部门很难就国际高端人才境外所得进行征税。这项法规不仅没有实现应有的效果,反而给国际高端人才来沪工作、置业或其他商务活动添加了额外的税务成本和“担忧”。如果通过境外所得的豁免,既符合难以征税的实际,更有助于为国际人才提供来沪工作、置业或其他商务活动消除税务上的“担忧”以及提供税收便利,以便国际高端人才把来沪商务作为首选目的地。从国际竞争看,该措施所形成的所得税“洼地”,势必使浦东新区在与世界其国家国际人才竞争过程中取得比较优势。
(2)对来自中国大陆以外地区支付的所得税可以作为税前抵扣项予以税前扣除。
来沪工作、置业或商务活动的国际高端人才通常在多个国家工作、置业或商务活动。因此,这些活动也会产生相应的税务问题。为了吸引国际高端人才来沪工作、置业或其他商务活动,允许就国际高端人才在他国已缴纳的所得税在来沪被认定为“纳税居民”后予以税前扣除。该措施主要目标是为来沪商务活动的国际高端人才提供支付所得税优惠,以便降低国际高端人才来沪的商务成本,使国际高端人才在全世界范围内比较其商务活动的成本中选择来沪留沪。
(3)将来自中国大陆以外缴纳的税金额予以最高限额的抵免。
该措施主要目标是根据国际人才的不同偏好,向国际高端人才提供另一种降低所得税支出成本的减免措施。
(4)预告和承诺国际人才免税区政策的长期不变,以提高国际高端人才对未来的稳定预期。
由于国际高端人才具有“稀缺性”和“敏感性”及其“流动性”,极容易因为政策的变动和不稳定性而流失。因此,免税港的所得税政策应承诺长期不变,确保“吸引”和“留住”国际高端人才。
(作者任职于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 上海市长三角科创产业金融服务协同创新中心。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责任编辑邮箱:tao.feng@ftchinese.com)